我们知道,公司注册的 7 个核心要素分别是:公司类型、公司名称、注册资本、股东及出资比例、注册地址、经营范围、需要登记备案的人员。关于公司注册资本,在2014 年 3 月 1 日新公司法生效之后,公司注册资本从之前的“实缴”,改为“认缴”。那么,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是什么意思呢?为了方便大家能够清楚理解,接下来内容把“认缴登记制”和“实缴登记制”做下对比来介绍: 认缴登记制,即工商局的营业执照只登记公司所有股东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,不强制要求提交验资报告,取消实际缴付出资 20% 、剩下的两年之内必须缴清,也取消货币出资不能低于 30% 的规定,关于出资的时间,让股东在章程中约定,理论上写 100 年也是可以的。 实缴登记制,即公司成立,股东缴纳注册资本时,需出具验资报告,且实缴的注册资本不能低于全部注册资本的 20% ,剩余的注册资本,必须在两年之内全部缴清,同时要求股东货币出资比例,不能低于股东全部注册资本的 30% 。 新公司法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后,其实对于股东约定公司章程的技巧要求越来越高了。认缴注册资本并不是越大越好!注册资本换个形象的说法就是“股东对公司的负债能力所作的承诺”!这个承诺载入公司章程,在公司注册过程中,有工商局备案,具有法律效力。对于未按公司章程实际缴付出资的,已缴足出资的股东或者公司本身都可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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